112學年度本校學生赴中南部七所大學之國內交換學生甄選

  • 2023-04-27
  • 鍾淑君 祕書
說明:
1.依據輔仁大學國內交換學生甄選作業要點(附件一)與中南部七所大學國內交換學生合作協議書(附件二)及中南部七所大學開放申請之系所名單(附件三)辦理。
2.申請資格:本校學士班12年級學生(不含進修學士班)及碩士班1年級學生。
3.繳交資料:(一)申請表乙份。(二)歷年學業成績單正本(名次排序)乙份。(三)修課計畫書乙份。(四)其他能說明申請者優異性之相關資料(如,作品檔案或參賽獲獎證明等)繳交資料不全者,不予受理。
4.申請流程:逕至教務處網站下載申請表,於59日至516日填妥申請單,經系()主管簽准後,並將應繳交之相關資料,逕交教務處註冊組,俾便辦理後續甄選作業。申請時所繳交之相關資料均不退還。
5.甄選流程:(一)書面資料審查:書面審查之評分由教務處遴聘三位教師擔任,並擇優面試。(二)面試:由教務處遴聘三至五位教師擔任面試委員。
6.甄選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:將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二項成績加總,依總分排序選薦;如總分相同,則依面試成績高低決定。
7.甄選結果得列備取;若有缺額,得由備取總分最高者依序遞補,亦得從缺。
8.公布錄取名單:529日錄取名單由教務處註冊組通知各相關系(所)及申請人,並上網公告。
9.申請人經錄取後,應自行準備並填寫合作學校所需之各項文件,由本校具函向合作學校推薦;經交換學校審核通過後始為交換學生。
10.交換學生於交換期間仍應辦理本校註冊手續並繳交全額學雜費,不得於本校選課,並須於交換期結束後回本校繼續就讀至少一學期。
11.學生若欲於交換期間撤銷交換及返回本校就讀,需於本校選課加退選期間申請,逾期不受理。申請相關事項亦可至教務處網站最新訊息查閱。(網址:http://www.academic.fju.edu.tw/#&panel1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