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請本校教職員工生撰寫計畫申請書時,須避免違反學術倫理,如說明,請查照。

  • 2019-03-21
  • 鍾淑君 祕書
明:  
  一、 依科技部108年01月10日科部誠字第1080003230G號函辦理。
  二、 前揭案例為本校某教師提送科技部計畫申請書時,內容未適時標註資料來源,經科技部審核後確認違反學術倫理並停權一年。
  三、 計畫主持人對計畫申請書內容應負完全責任,助理或指導學生協助整理之資料來源應詳細檢核,以避免發生前項之違反學術倫理態樣。
  四、 學術倫理規範請參閱研究發展處/學術倫理專區,網址:http://www.rdo.fju.edu.tw/node/1003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