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知本校110學年度各級學生自治組織暨社團負責人改選與登記規定事宜,請遵照辦理。

  • 2021-05-13
  • 鍾淑君 祕書
一、 依據本校「學生社團輔導辦法」及「學生自治通則」辦理。
  二、 請填妥交接資料,並於110年6月11日(星期五)12時00分前繳交課指組所屬輔導老師(請以電腦謄打,並繳交電子檔及紙本)憑以完成交接。
  三、 凡逾上述期限未完成登記之社團依法視同解散,並公告撤銷;學生自治組織則停止運作直至完成登記。
  四、 交接資料下載網址:「https://reurl.cc/oLV0oD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