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發110學年度第2學期繳交日間部學分費事宜,請查照週知。

  • 2021-12-08
  • 鍾淑君 祕書
一、 110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學分費繳交期間:
     自111/04/12(二)~111/04/26(二)止。
  二、 「台新學雜費入口網」網址:https://school.taishinbank.com.tw 或由 本校首頁/學雜分費專區/繳費平台/台新學雜費入口網 登入。
  三、 以下日間部各年級學生應繳交學分費:
     1、修習輔系、雙主修、學分學程等單獨開班課程學生。
     2、師資培育中心學生。
     3、修習語言實習課程學生。
     4、延修生修習9學分(含)以下學生。
  四、 碩專班學生跨修之學分不作為主修系、所承認之必、選修學分時,依開課單位之收費標準收取學分費;惟須由主修系、所會文出納組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