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 | 旨: | 函送108学年度「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」项目之助学金(共同助学金)申请须知如附件,请公布周知。 | |||||
说 | 明: | ||
一、 | 依据教育部「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」办理。 | ||
二、 | 申请时间:108年10月1日起至10月21日止。 | ||
三、 | 适用对象:在修业年限内之学士班(年限4年)及研究所(硕士班年限4年、博士班年限7年)同学。 | ||
四、 | 办理地点:日间部同学请至野声楼一楼生活辅导 | ||
组(YP104室),承办人李慈麒(电话29053101);进修部同学请至进修部大楼二楼(ES201室),承办人邬文萍(电话29052246)。 | |||
五、 | 应缴资料: | ||
(一)申请表乙份(至学生资讯管理系统登录预约申请,打印申请表并签名切结)。 | |||
(二)户籍誊本乙份(限详细记事、本年度九月份以后发给者,未婚者应含同学本人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;已婚者应含同学本人及配偶。户籍不同者须分别请领且记事栏不可省略)。 | |||
六、 | 详细申请资格及须知请参阅附件或至生辅组网页查询: | ||
http://life.dsa.fju.edu.tw/disadvantage.html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