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 | 明: | ||
一、 | 依据108年9月5日「辅仁大学海外产业实习补助办法」办理,受理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执行之实习案。补助办法及申请表如附件。 | ||
二、 | 申请资格: | ||
(1)具中华民国国籍,海外产业实习期间为本校大学部4年学制之1至4年级上学期、6年学制之1至6年级学位生或硕博士班在学学位生(不含延修生、在职专班学生与三联学位学生)。 | |||
(2)海外产业实习单位须为院系所已签约合作之机构。 | |||
(3)海外产业实习期间至少持续2周-14天以上(含来回交通时日)。 | |||
(4)须依当地国法令规定申请可于当地国境内从事实习之签证。 | |||
(5)本办法不补助中国大陆之实习机会(港、澳可)。 | |||
三、 | 本办法不受理学生个人申请,限透过所属系所送件。 | ||
四、 | 敬请各系所于11月15日下午4点半前将贵单位申请案依补助优先级排序后送至耕莘楼112室。 | ||
五、 | 全球COVID-19疫情发展变化甚钜,海外活动务必审慎评估各国疫情及搭机感染风险,同时配合台湾与各国出入境检疫相关规定。 |
「辅仁大学海外产业实习补助办法」111学年度第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