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明:
一、
依教育部「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」办理。
二、
申请日期:111年9月30日(星期五)起至10月20日(星期四)止,办理时间、地点及承办人如下:
(一)日间部:
1.时间:上午8时至下午4时30分。
2.地点:野声楼1楼生活辅导组(YP104室)。
3.承办人:施欣仪,电话:(02)2905-3101。
(二)进修部:
1.时间:下午3时至下午10时。
2.地点:进修部大楼二楼(ES201室)。
3.承办人:邬文萍,电话:(02)2905-2246。
三、
适用对象:修业年限内之在学学士班(年限4年)及研究所(硕士班年限4年、博士班年限7年,不含在职专班)学生。
四、
应缴资料:
(一)申请表1份(至学生资讯管理系统登录申请,打印申请表并签名切结)。
(二)户籍誊本1份(具详细记事,111年9月后发给者,未婚者应含学生本人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;已婚者应含学生本人及配偶。户籍不同者须分别请领且记事栏不可省略)。
(三)进修部同学请附汇款金融存簿影本1份,日间部学生免缴。
五、
详细申请资格及须知请参阅附件或至生辅组网页查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