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知本校110学年度第2学期「清寒学生助学金」申办事宜, 系办收件截止日: 110.12.24(五)

  • 2021-12-08
  • 锺淑君 祕书
一、
依据「辅仁大学清寒学生助学金实施办法」(如附件1)办理。
 
二、
清寒助学生由各学系受理申请及审查资格,名额以各学系组班别数为准。敬请转知各班级导师辅导有需要的同学申请。
 
三、
清寒助学金属附服务负担性质,领取同学每月应于所属学系进行服务学习达30小时,每期以3个月计,每名每月给与助学金6,000元整。
 
四、
请各学系自行订定并公告系内申请截止时间,按照附件实施办法受理审查同学申请,于111年1月7日前将学系初审合格汇整名册(如附件2)、个人申请书(如附件3)及指定证明文件掷回学务处生辅组(进修部学系送生辅组夜间办公室承办人)汇整提报就学奖补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。
 
五、
请各学系通知申请同学至学生事务处奖(助)学金系统(http://stuservice.fju.edu.tw/fjcugrant/):
 (一)搜寻「清寒助学金」项目,登录取得预约申请序号
 
填入申请表;
 (二)于「个人设定」页面填注个人金融帐号。
 
六、
各系若有特殊情况之同学,需要增额补助者,请于汇整名册上依优先别排序注明原由,以凭送就学补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查。
 
七、
本期清寒助学生服务期间为111年3月至5月,请各学系于每月25日前提报助学金请领名册(附件四)送生辅组请款核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