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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學系-郝思漢神父還願助學金施行辦法
天主教輔仁大學物理學系(以下簡稱本系)為協助清寒或有特殊困難的學生努力向學,特以郝思漢神父之名,募款成立「郝思漢神父還願助學金」(以下簡稱本助學金),並訂定本辦法。本助學金並非獎學金,亦非一般助學貸款,雖無正式還款契約,但希望受贊助者能於就業之後儘速還款,並視個人能力多加回饋,以使本助學金能永續經營,幫助更多的清寒學弟妹。
本助學金之運作及審核由「輔仁大學物理學系還願助學金管理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管理委員會)議決。管理委員會設委員四人,由系主任聘任,任期一年。委員互選一人任召集人,每學年召開常會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。
本助學金申請案及資助金額之核定,須經管理委員會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,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決議。
本助學金資助之對象為本系在學學生,因家境清寒或家庭變故,無力負擔註冊費、生活費或與課內外學習活動相關之特殊支出者。原則上,再次申請者之前一學期平均成績,學士生應達
70 分以上,碩士生 75 分以上。
本助學金歡迎系友師生及社會各界認捐,本助學金每學年補助總額以捐款餘額之十分之一為原則。
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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